基本信息收集整理上報制度
為加強生物實驗中心的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工作,提高信息收集的質量,保證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的真實可靠,特制定本辦法。
一、生物實驗中心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工作職責
1.生物實驗中心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工作是生物實驗中心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完成教育部和系要求的報表、報盤工作的同時,能夠及時反映實驗中心的現(xiàn)狀,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jù),因此要求生物實驗中心全體工作人員都能夠樹立信息收集的意識。
2.生物實驗中心工作人員應積極學習計算機,網(wǎng)絡等方面相關的知識,能夠利用先進的工具和手段進行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3.生物實驗中心指定專門的生物實驗中心和儀器設備管理員人員負責具體的生物實驗中心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工作,信息上報后,其數(shù)據(jù)的準確性由各實驗中心主任負責。
4.生物實驗中心在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工作的基礎上,應積極配合生物實驗中心與設備管理部完成每年的全校生物實驗中心與儀器設備情況的統(tǒng)計上報工作,上報主管領導和生物實驗中心主任審核后,應一式兩份,一份上報生物實驗中心與設備管理部,一份留生物實驗中心存檔。
5.生物實驗中心每年上報的信息除“教學科研儀器設備信息”和“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增減變動情況信息”是以自然年為統(tǒng)計時間單位以外,其他各項信息均以學年度為統(tǒng)計時間單位。
二、生物實驗中心基本信息收集整理的內容
1.生物實驗中心任務及人員情況報表報盤;生物實驗中心基本情況報盤;實驗教學情況報盤;生物實驗中心工作人員報盤;基礎課生物實驗中心評估情況報盤;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報盤;教學科研精密貴重儀器設備(單價40萬元以上)使用情況報盤;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增減、變動情況報表報盤(上報信息具體內容參見各年教育部下發(fā)的《關于報送高校生物實驗中心和儀器設備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盤及報表的通知》)。
2.其他與教學、科研相關的有價值信息,如:科研項目信息、實驗技術研究及成果、實驗教學改革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