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學生論文期間實驗室管理及安全制度
發(fā)布時間:2025-09-02 19:49:33

科研、學生論文期間實驗室管理及安全制度

   為了使科研、學生論文工作有序進行,維護教師學生及實驗室安全,保障學生按時、高效地完成畢業(yè)論文相關的實驗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1.指導教師應對其指導的科研、論文工作有周密的計劃和具體的實施進度安排,保證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

2.學生在開始實驗室工作前,教師應把其指導的學生名單報實驗中心里,并交實驗員備案。

3.指導教師應對其指導的學生全程負責,做到指導到位,管理到位。實驗員應恪盡職守,加強管理,加強監(jiān)督,增強服務育人的意識。指導教師及實驗員應對學生進行管理及安全方面的教育,嚴格遵守實驗室各項規(guī)章制度,對學生違規(guī)現(xiàn)象及時指正,對由其過失而使學生造成的違規(guī)違紀后果應承擔責任。教師及實驗員有權(quán)阻止無關人員及學生進入實驗室

4.科研、論文期間,借用儀器、領用藥品應由指導教師或?qū)嶒瀱T辦理。不同課題、不同實驗室的學生不得擅自互相借用儀器、藥品,不得自己領取藥品。動用實驗教學專用的儀器、藥品、試劑應經(jīng)指導教師和實驗員的同意。

5.對化學危險品(易燃品、易爆品、毒害品、氧化劑、腐蝕品、放射性物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指導教師或?qū)嶒瀱T要有嚴格的領用手續(xù)、具體的使用計劃及使用記錄,并有責任指導教師學生使用。學生對有毒、危險藥品的使用應按指導教師要求及相關規(guī)定進行,要有嚴格的使用記錄。

6.學生應嚴格按有關要求操作、使用儀器。大型儀器不得擅自移動位置,小型儀器使用完畢后應物歸原處,不得隨意擺弄、調(diào)試無關的儀器。學生在實驗室工作期間對實驗儀器、用品造成的非正常損壞應按實驗中心里有關規(guī)定進行賠償。

7.學生應在教師指定的實驗室進行科研、論文工作,未經(jīng)教師及實驗員的允許不得擅自改變工作地點。學生在實驗室的工作應作相關紀錄。實驗室內(nèi)所有物品不得私自帶出;不得在實驗室從事與科研論文無關的工作;不得在實驗室扎堆、聊天;不得在實驗室做飯、用餐、吃零食、吸煙,不得將實驗用品用作餐具使用;不得將無關人員帶入實驗室。

8.學生在實驗室工作期間,應做到安靜、有序,不得大聲喧嘩、互相打鬧,所用藥品要擺放有序,不得胡亂堆放。工作完畢要對所用儀器及時進行保養(yǎng),對所用器具進行洗刷,要保持實驗室內(nèi)的衛(wèi)生。

9.學生不得私自配制使用實驗室鑰匙,進入實驗室原則上應由實驗員或教師開門,特殊情況下學生攜帶鑰匙,教師及實驗員應有備案,并由專門學生攜帶,學生之間不得擅自轉(zhuǎn)用。學生在實驗室工作期間應嚴格注意實驗室及自身安全,做到防火、防盜、防事故。離開實驗室前,要檢查儀器的工作,確定其正常,并關閉窗、燈、水后方可離開。

以上規(guī)定,有關教師及學生要嚴格遵守,違反者按學校及院里有關規(guī)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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